皖垦种业凤阳分公司糯稻竞价销售公告

皖垦种业凤阳分公司糯稻竞价销售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4 浏览次数:5940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皖垦种业凤阳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竞价销售,欢迎意向企业、个人、来电、来函咨询,诚邀大家参与本次竞价销售活动(参与竞价的企业、个人以下简称投标方)。本次活动由凤阳分公司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竞价水稻是指现存在凤阳分公司的金属仓里的糯稻。

一、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

1.标的物:糯稻。

2.数量: 150万公斤(据实计算)

3.存放地点:凤阳分公司。

二、水稻质量

以上述存放地点存放的现有糯稻质量现状为准。请参与竞价的投标方于20215181600点前到上述存放地点自行查看,凤阳分公司配合;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价的投标方均视同认可标的的质量,成交后不再对质量提出异议。

三、竞价资格

(一)参与竞价的投标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在国内注册,持有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粮油贸易、加工(用粮)、饲料生产企业(经营者)等。

2.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二)参与竞价的投标方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

4.公章(中标的投标方签订合同用)

四、竞价保证金和竞价形式

(一)竞价保证金

1.参与竞价的投标方须于202151817:00点前向凤阳分公司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贰拾万元。

2.竞价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经核实到账后方为有效,并视同投标方响应本次竞价;如投标方不按时参与竞价,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价。

3.中标的投标方竞价保证金不退还,转为《糯稻竞价销售合同》合同定金,在最后一批提货款中冲销,公司不承担利息;如中标的投标方违约,合同定金不退还。

4.未中标的投标方所交的竞价保证金,在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返还,我公司不承担利息。

收款单位: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分公司

打款账号:1223000104000741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凤阳县支行

(二)竞价形式

1.本次竞价凤阳分公司设置糯稻标底价,标底价为暗标底,开标时现场公布。

2.投标方将写有竞价价格并加盖投标方公章的报价单,密封在一个材料袋中,竞价价格精确到0.002/公斤。在202151910:00分入场时提交给工作人员,逾期不予受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竞价开标时间、地点安排及程序

(一)竞价开标时间

1.竞价开标时间:2021519日上午10:20分。

(二)竞价开标地点

凤阳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竞价开标程序

参与竞价的投标方,派一名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足额竞价保证金收据进入会场,将装有竞价报价单的密封件和竞价资格材料,送交会务工作人员,由王家义、吴瑕共同勘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方不能参加竞价,即废标。

当参与竞价的投标方报价全部低于标底价时,本次竞价无效。报价等于和高于竞标底价时,最高报价即为中标价,如最高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时,最高报价的各投标方须再次竞价,其再次竞价的报价必须高于上一轮的最高报价,否则,视为无效竞价,直至中标方产生。

如参与糯稻竞价的投标方少于3家或资格审查后投标方少于3家,竞价改为竞争性谈判,谈判价格最高且高于标底价的投标方,即中标。如谈判价格全部低于标底价,即流标。

六、其他约定

(一)合同签订:竞价销售会结束后,中标的投标方须于竞价销售会当日上午签订《水稻竞价销售合同》,截止时间为20215191200分前,竞价保证金转为合同定金。逾期未签订合同的,按中标方违约处理,没收合同定金。

(二)中标价为存放地点不含包装的标的物散粒车板交货价。如中标方不按所签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或完成提货的,视为中标方违约,公司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处置剩余的标的物。

(三)提货期限

竞价销售水稻提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529日(包括节假日、阴雨天气)提货结束。

(四)货款结算方式

竞价销售结算方式: 现款提货,2021529日前付清全部货款(据实计算),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冲销。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竞价销售会开会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家义 电话:138 6583 6116

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分公司

20215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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