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日期:2015-03-06 浏览次数:11139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农垦系统经济发展战略、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现代农业示范场区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带动”的各项工作。
(二)承担完善农垦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国有农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的政策建议;指导农场职工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调解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指导垦区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高产、稳产的相关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垦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垦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配合省农业开发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
(四)拟订垦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特色农产品开发和生产。
(五)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责任,协调指导垦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六)负责垦区科技开发,科技管理和技术推广工作,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引进、培训工作。
(七)指导垦区防汛抗旱,抗灾救灾、水利兴修工作;承办省水利部门安排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八)协调指导垦区农机管理工作、林业管理和绿化造林工作。
(九)拟订监督执行垦区用地管理、承办垦区总体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及修订评审工作;编制农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土地整理及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规划;依法监督检查农场土地利用。承办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作价出资等审查、审批、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廉租房、保障房建设,规范场区建设。
(十)负责垦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十一)协调指导垦区劳动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工作,行使垦区14万人口的社区管理工作,负责垦区血防、幼儿教育、公共医疗、卫生防疫及计划生育工作。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即机关本级,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全局编制110人,目前在职人员69人,离休人员10人,退休人员121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化改革为总体要求,以转方式调结构为工作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继续扩大开放合作与加强管理节本增效相结合,坚持工作连续性和与时俱进创新性相结合,坚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不断改善民生相结合,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垦区经济转型升级。着力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提高农业产业化企业经营水平;加快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提升服务业经营效益;推进垦地合作发展,创新“走出去”经营模式;抓好民生工程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规范职工民主制度,努力实现强垦富民的发展目标。
四、201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5年收支总预算7898.2万元,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五、2015年收入预算情况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5年收入预算789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46.7万元,占98.1%;其他收入151.5万元,占1.9%。
六、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5年支出预算78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2万元,占20.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6278万元,占79.5%,主要用于农垦系统行政事业机构的正常运转,社会管理职能的落实;确保垦区防汛抗灾的胜利,农垦社会的稳定;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
七、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7746.7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6848.4万元,占8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万元,占10.3%;医疗卫生支出61.5万元,占0.8%;住房保障支出41.8万元,占0.5%。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林水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6848.4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629.2万元,增长10.1%。其中,“农垦运行”预算251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垦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所属农场支农补助;“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预算80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农场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项目支出;“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预算605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农场公益事业发展方面的项目支出;“其他农业支出”预算2932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减收农工减负补助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795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44.9万元,增长22.3%,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增加和津补贴标准提高等。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795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61.5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0.8%,主要是人员减少。其中,“事业单位医疗”预算61.5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41.8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1.2%,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25.4万元,“提租补贴”预算16.4万元,主要用于农垦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3.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5.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